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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持续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3月20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佩林同志带队深入包保的吉林森工白石山林业有限公司琵河林场,实地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谭佩林检察长与林业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详细查阅了该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火源管控措施、防火物资储备及责任落实情况等,听取了相关工作人员防火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该地正在建设的吉林蛟河抽水蓄能电站周边可燃物清理、入林人员管控、初期火情处置、应急值守等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排查,进一步深化了“检察+行政”协作机制,共同筑牢绿色山林“防火墙”,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工作。

就具体森林防火注意事项,谭佩林强调:一要宣传预防到位。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宣传违规用火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在重点防火区域设置警示牌,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二要责任落实到位。森林防火员要严格值班值守,坚守护林巡查一线,加强日常巡查,守好防火责任田,规范管护工作行为,严格管护工作纪律,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要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在出现火险火情时能快速反应、快速出动、快速扑灭。三要火源监管到位。春游踏青、扫墓祭拜等行为极易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导火索”,要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严禁火种入山,在清明节期间增派人手,加大对墓地、林地、田间耕地等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排除隐患。

查漏洞、补短板、促落实,通过此次实地督导检查推进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高效开展,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吉林省白

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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