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检制发“八号检察建议”以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确保“八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临近春节,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的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保障烟花爆竹安全销售,最大程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深入辖区面向群众、商户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
此次宣传通过在广场悬挂宣传条幅、在市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辖区群众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伪劣烟花爆竹。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宣传安全销售注意事项,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活动中,特别强调了燃放伪劣烟花爆竹的危害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烟花爆竹无小事,安全责任重泰山。下一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持续做好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助力保障辖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安全,让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年。